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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种种原因,如何申报退货出境?

2020-07-11 16:40 聚海供应链(东莞)有限公司 阅读 657

  一般退回的货物,是指海关办理报关手续,经海关放行出口或者进口的货物,因各种原因导致报关退回或者报关的货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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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货物一般退货和出口海关手续
  一、报关
  因任何原因,原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,申报出境,并提供进口货物进口报关单、保险公司证明或者承运人超载、卸货证明等有关信息,经海关核实,有关货物应当查验放行出境。
  二、税收
  因质量或规格原因,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一年内退货、再运出境的,经海关核实后,可以免征出口关税,已征的进口税和进口环节征收的关税,由海关代为纳税,进口税应当自进口税缴纳之日起一年内退还。
  退货出口报关
  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,才能免除进口部门的税收:
  1、出于质量或规格的原因
  2、出口放行之日起一年内
  3、退货。
  出口退货报关所需材料:
  1、海关申报原件
  2、退货协议(由双方签署)
  3、国税局签发的出口货物已退还(未退还)的证明
  4、由海外官员或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(因质量或规格的原因应退还的佐证,一般要求用国际通用语文书写和盖章)
  5、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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