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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出口报关资料

2019-09-05 16:00 聚海供应链(东莞)有限公司 阅读 1898

   

 

一、 什么货物会被定义为危险品?

聚海进口报关提醒您:只要货物确定为危险品,而此货物的HS编码又列在<<危险化学品名录>>上的,需要按危险品来清关。即受理报检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应是我国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中的品种。

二、危险品报检时所需提供的资料

1、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说明

2、中文安全数据单(即MSDS,MSDS一般为外文,需翻译成中文

3、中文危险公示标签(需符合GB15258-2009要求

4、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,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、数量等情况说明

注意:

1、报检时按照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中的名称申报;

2、危险品要在货物到港前三天进行危申报(最迟到港后前24小时内)否则是要罚款或者交检查报告。

三、危险品报关时所需提供的资料

申报要素、报关委托书、报检委托书、提单、合同、箱单、发票。

四、中文危险公示标签要求(GB15258-2009)

4.1标签要素

包括化学品标识、象形图、信号词、危险性说明、防范说明、应急咨询电话、供应商标识、资料参阅提示语等。

五、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:

(一)对进口危险化学品,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:

1.检验报检货物的主要成分/组分信息、物理及化学特性、危险类别、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,与报检时提供的安全数据单、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。

2.检验报检货物中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;安全数据单、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。

(二)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,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:

1.检验货物的包装型式、包装类别、包装规格、单件质量、包装标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,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;

2.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、包装使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。

六、运输危险品要选择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车辆才可以运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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